绿卡犯这条罪不用被遣返了!最高法院责令移民局不得违宪…
高法院周二宣布,将废除联邦法律中要求强制驱逐已被定罪的移民的规定,认为该法规违宪。过去,我们总会看到一些报道称,“绿卡也不是护身符,犯罪了就必遭遣返”,而今后,无论是绿卡,还是其它非美国公民犯下了罪,都不会被遣返了。
多年来,联邦移民法规定,如果一个非美国公民犯下了要面临遣返的罪行,那当其在当地监狱服刑完毕后,联邦政府可以立刻“接手”将其拘押,并进入遣返程序。
也就是说,在下面这四种情况下,这些非美国公民会被遣返:
过去的联邦移民法规定1、非法进入美国非法进入美国,包括偷渡和使用假护照进入美国,这些人在美国境内不能调整身份,即使和美国公民结婚,也得出境以后拿到豁免,才能再次进入美国。
2、非法滞留
非法滞留是指取得合法签证进入美国之后,签证到期仍然没有离开美国,并且在美国境内没有调整身份或者调整身份失败,身份黑了下来。
3、道德犯罪
在美国,道德犯罪往往比其他轻罪的惩罚更加严格。它包括盗窃、卖淫嫖娼、家暴等,留学生替考的,也属于道德犯罪,所以时常可见一些留学生因为盗窃或者替考的行为,被遣返了。
4、暴力犯罪
被判处一年刑期以上的暴力犯罪,在服完刑后需要被遣返。所以,偶尔可见一些被定罪的人士,无论如何也要将刑期定在365天以下,才不至于被遣返。
这次被废除的正是第4条,关于暴力犯罪方面的规定。它因为一个名叫狄马亚(James Garcia Dimaya)的案件引发。
过去二十年来,这项规定遭到很多人权人士的反对。他们认为,许多家庭,包括长期合法居留人士,遭前述法律拆散,因为该法将大量刑事罪名均列为自动驱逐或拘押的事由。
图片:联邦最高法院
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以五票对四票的表决结果判定这项联邦法律无效。而此前由总统川普提名任命的大法官尼尔·戈萨奇(Neil Gorsuch)第一次加入了自由派法官的阵营,投出了关键一票。法官们认为,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何为暴力犯罪。
现年49岁的戈萨奇毕业自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与哈佛法学院,在英国牛津大学取得博士学位,自2006年起担任丹佛的上诉法院法官。就读哈佛时,他跟奥巴马总统还曾经是同学,戈萨奇也是美国历来最年轻的大法官。
在2017年任期第一天的口头辩论中,戈萨奇向国会质询如何定义暴力犯罪。
图片:戈萨奇做了这件令川普总统非常不开心的事。
他说,“即使要把人们关进监狱、剥夺他们的自由,将他们驱逐出境。我们难道不应该指望国会明确规定是哪些人犯了什么罪吗?”
该模糊性原则适用于刑事或民事处罚严重的案件,在口头辩论期间大法官阿里托(Samuel Alito)想知道如何界定严重程度。戈萨奇有一个现成的答案。
“危害到生命、自由和财产的。”他说,“正当程序条款本身就是正确的。” 这项裁定无疑对许多正在等候遣返的移民来说是大好消息。包括狄马亚(James Garcia Dimaya),他因为两次入室盗窃,被官方认定为是“暴力犯罪”,正面临遣返。
狄马亚在菲律宾出生,他于1992年、13岁时合法移民来美。由于狄马亚就两起盗窃案表示认罪,当局便开始了递解程序。当局判定,他的罪行符合“暴力犯罪”,根据移民法,他理应被驱逐出境。尽管狄马亚并没有实质性的暴力行为。
狄马亚的案子打到旧金山联邦上诉法庭,该法庭判定暴力犯罪的界定太过模糊。最高法院维持了这一决定。
对此案的讨论开始于2017年初,那时大法官斯卡利亚刚刚去世,自由派、保守派双方展开了激烈论辩,最终却以4比4的平局结果暂时搁置。直至川普提名的戈萨奇上任才重新开始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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