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地|丹佛修刑期 輕罪移民「免遣返」
隨著川普政府對「庇護城市」開戰,各市也想出愈來愈有創意的方法來反擊,最新一個例子來自丹佛。
該市剛剛通過法令,以保護合法移民不會因輕微罪行而被遣返,這些小罪的最高刑期為365天,但是這個刑期也是導致聯邦政府展開遣返的觸發點。
丹佛市府如何解決這個問題?把數項輕罪的最高刑期減至低於365天,就不會引起移民當局的注意。
此舉並不影響較嚴重的罪行,也不保護無證移民。根據聯邦法令,合法住在美國的移民,可因犯下刑期達一年的輕罪而被遣返,例如順手牽羊或擅闖侵入。也就是說,即使你有綠卡或學生簽證,移民官員也可因這類小罪而把你遞解出境。
數十年來,數萬合法居民因不嚴重的罪行被遣返,但是以前,移民當局往往會放過輕罪犯。現在川普上台,不論是非法或合法移民,都更能感覺遣返的威脅。
丹佛市長漢考克 (Michael Hancock)提出修改刑期,市議會22日晚通過。
以往在丹佛,幾乎所有市府處理的罪行,最高刑期皆為365天。但是新法規定,只有七項最嚴重罪行的最高刑期為一年,包括暴力攻擊和重覆家暴。
順手牽羊、擅闖、家暴、一般攻擊等罪行,最高刑期將為300天。隨地便溺和違反宵禁等更輕微的罪行,最多關60天。
漢考克說,新規定對聯邦政府傳達明確信息,就是市府拒絕向支離破碎的移民制度屈服,同時不讓輕罪成為遣返工具而拆散家庭。
近期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