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州12歲女孩只因治病需用大麻搬家到科羅拉多
數年來,有關大麻安全性的爭論呈兩極化。儘管美國許多州已經開始解禁大麻的娛樂用途,但開始改變公眾觀念和法律景觀是其醫療用途。儘管越來越多的地區和國家已經承認醫用大麻的合法性,但大麻臨床試驗仍十分稀有。
由於德州限制使用大麻治病,患有癲癇的12歲女孩亞列克絲·鮑特爾(Alexis Bortell)無法返回家鄉同家人團聚,她已對司法部長塞申斯(Jeff Sessions)提出訴訟。
據《紐約每日新聞》報道,亞列克絲告訴電視台KDVR說,「我希望在沒有被送進寄樣家庭風險的情況下,能看望祖父母。」那名女孩的父母完全支持她。
自從1970年代,大麻在德州被列為一類毒品(Schedule One drug),同海洛因一樣受到嚴禁。亞列克絲的爸爸迪恩(Dean Bortell)說,他不明白其中道理。
他說,「那合理么?那也沒有同情心,只是有道理?太過分了。」
那名12歲女孩和父母被迫從德州搬家到科羅拉多州,以便得到醫用大麻,幫助女兒控制癲癇。
她說,「由於癲癇病情惡化,我們不得不搬家到科羅拉多以便得到大麻,但它在德州不合法。」
亞列克絲並非因為醫用大麻唯一控告政府的人。另一名兒童、一名退役軍人和一個大麻權益團體及橄欖球明星、丹佛野馬隊前球員華盛頓(Marvin Washington)也都因為醫用大麻而控告政府。
儘管他們的理由充足,丹佛律師福斯特(Adam Foster)說,控告政府的時候,原告處於不利地位,估計他們不會看到任何改變。
但他說,政府官員要說使用大麻沒有任何醫療作用,那種說法也會受到挑戰。
他說,美國現在62%的人口都生活在可以合法使用醫療大麻的州。
亞列克絲說,西藥對於她的癲癇不起作用,醫生曾經建議她接受介入性大腦手術治療。另一醫生建議她使用醫用大麻,但只有離開她的家鄉州才能採用那種療法。
她到拉克斯波(Lakspur)開始採用名為THC的大麻油劑治療。每天早晚各一滴,她已經兩年多沒有犯過癲癇。她說,「我感覺這要比大腦手術好得多。」
不管這次訴訟司法部長塞申斯能否成功,亞列克絲說,她希望能夠傳播信息,希望自己一家能被當做正常的家庭看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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